足协官员:在联赛开始前,建议每个俱乐部减薪

时间:2020-07-02 21:09       来源: 西甲直播

西甲5月8日直播,足协公布了《关于男子足球职业俱乐部及其附属球员和教练合理调整工资、克服困难的建议》。在联赛开始前,建议俱乐部降低工资30%-50%。不建议税后月收入低于或等于10000元的运动员和教练员调整工资;对于税后月收入低于或等于20000元的球员和教练,俱乐部不建议延迟支付其工资的任何比例。

足球协会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坚持友好协商、相互尊重和信任

1.每个俱乐部都可以与它的附属球员和教练就流行病期间合同报酬的调整进行平等和友好的谈判,并共同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

2.已经建立内部工会的俱乐部建议他们通过工会进行对话和集体谈判,充分听取球员和教练的意见,并共同商定工资调整计划。

3.建议没有工会的俱乐部与球员和教练单独或集体协商工资调整。如果俱乐部选择集体谈判,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球员和教练,他们有权选举代表进行谈判。运动员和教练员选出代表后,俱乐部应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书面委托的人员与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代表进行协商。

4.上述情况同时适用于俱乐部的外籍球员和教练,双方将参照国际足联应对COVID-19疫情的足球管理指引和中国足协的倡议,积极协商、理解和支持对方。

5.如果俱乐部已经将一名球员租借给国内其他俱乐部,并同意双方共同承担球员的工资,建议俱乐部和球员同步沟通,并根据租借协议中的具体约定讨论该计划。

6.如果俱乐部向海外俱乐部租借球员或从海外俱乐部租借球员,建议根据租借协议中的具体协议与其他俱乐部和球员本人协商。

二。薪资调整的适用期限、合同和薪资类型

7.建议本次薪酬调整的适用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赛季各级联赛开始前一周,即俱乐部将在此期间与球员和教练协商调整薪酬及其支付计划。

8.本次薪酬调整适用的合同建议为符合中国足协相关规定的合同,如工作合同、肖像权合同、赞助合同等。,在2020年3月1日(中超联赛,中国甲联赛)或3月3日(中国乙联赛)之前由各俱乐部与球员和教练签署。

9.这适用于调整后的工资。建议合同项下应付给球员或教练的金额应在上述第8条中列出。

三、适度调整或延期支付部分工资

10.在双方商定的薪酬调整期内,建议俱乐部与所有球员和教练协商确定薪酬调整范围;建议参比比例应在30%至50%之间,但具体方案应由俱乐部和球员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11.根据现金流动情况,俱乐部可能会考虑一项计划,通过与球员和教练协商,在锦标赛开始前推迟支付部分工资。然而,建议俱乐部应确保延期付款的比例不超过原合同规定的工资金额的30%,并且延期付款应在联赛开始后的90个自然日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