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平公司起诉“新巴伦”公司侵权,并在一审(2)

时间:2020-07-02 20:27       来源: 西甲直播

作为同行业的竞争对手,新平衡公司知道原告鞋子两边的字母装饰有一定的影响力,仍然在同类产品的相同位置使用相似的标识。其依附原告商誉造成市场混乱的主观过错显而易见,客观上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解商品来源,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新平衡公司除了停止不正当竞争和消除影响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实际损失和新平衡公司的利润额无法确定,但现有证据证明原告的损失超过了法定赔偿额500万元的上限。法院认定赔偿金额为1000万元为宜,考虑到原告鞋两边的N字母装饰受欢迎程度高、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间长、范围广、主观过错明显等因素,对80万元的维权合理费用给予充分支持。

(《人民日报》)